(原标题: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法律意见书)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将2022年回购股份中尚未使用的5,388,291股用途由“用于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该事项已于2025年11月18日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12月4日经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已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本次注销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公司尚需办理股份注销登记及减资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