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与关联方签署《产品销售权托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与关联方陕西延长石油榆林凯越煤化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产品销售权托管协议》,将凯越煤化乙醇、乙酸甲酯等产品的销售权托管至公司,托管期三年,公司每年收取500万元托管费(含税)。托管期间,相关产品收入、成本、费用及利润均由凯越煤化承担和享有。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旨在过渡性解决同业竞争问题,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