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何曙光))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何曙光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工作经验,并已参加培训取得资格。提名人确认被提名人与公司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未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且最近36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无重大失信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