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2作出的交易披露)
2026年1月20日,执行人员接获李颖冲依据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规则22就LFG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交易作出的披露。李颖冲于2026年1月19日行使股票期权,涉及证券数目为389,737股,该期权合约在交易所买卖。期权行使期限自2019年9月30日起至2027年3月6日止,行使价为每股0.6000港元,已支付期权金额为233,842.20港元。交易完成后,李颖冲及其联系人不再持有相关证券。李颖冲被认定为与受要约公司有关连的一致行动人士,属于第(1)类联系人,本次交易为其本人账户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