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于2026年2月11日(星期三)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之代表委任表格)
北京同仁堂国药有限公司将於2026年2月11日(星期三)上午10時正假座香港灣仔港灣道1號會展廣場辦公大樓1405–1409室舉行股東特別大會。本次大會將審議一項普通決議案,內容為批准、追認及確認本公司與中國北京同仁堂(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訂立日期為2025年12月30日的續訂分銷框架協議(「續訂北京同仁堂集團中國分銷框架協議」),以及其項下擬進行交易截至2028年12月31日止三個年度的建議年度上限。同時,授權本公司任何一名董事代表公司簽署相關文件、補充協議或契據,並採取一切必要行動使該協議生效及完成交易。股東可委任代表出席大會並按指示投票,代表委任表格須於大會舉行前48小時送交公司股份登記及過戶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