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工作规程)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以“中州证券”名义开展业务)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风险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设立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并制定《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工作规程》。该委员会为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对公司总体风险管理进行监督,确保有效实施风险控制,向董事会报告并对其负责。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委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决定,设召集人一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任。其主要职责包括审议合规与风险管理目标、政策、组织架构,审阅合规报告、反洗钱报告、风险评估报告,监督董事及高管执业培训,检查公司遵守法律及监管规定的情况,以及监督企业管治守则的遵循情况等。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可采取现场或通讯方式,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须保密会议内容,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公司为委员履职提供必要支持与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