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细则规定了提名委员会的职责,包括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进行遴选、审核并提出建议,涉及董事提名、高管聘任等事项。委员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相关议案须报董事会审议。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