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制定和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负责向董事会提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的建议,董事会未采纳建议时需披露原因。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披露,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