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了薪酬管理原则、适用范围及管理机构。董事薪酬由股东会决定,独立董事津贴为8万元/年(含税),按月发放。高管人员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绩效奖励和中长期激励组成,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50%。基本年薪根据公司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薪酬确定,绩效年薪与公司经营目标考核挂钩。薪酬支付按月或经考核后发放,任期绩效奖励延期兑现。公司有权对违规行为追回已发薪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