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不存在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对象符合相关规定,未包括独立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亲属。该激励计划的制定和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未侵犯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未提供财务资助。实施该计划有助于健全激励机制,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一致同意该激励计划,并将按规定公示激励对象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