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明确董事会可将部分职权授予总经理行使,授权对象仅限总经理,不得转授权。授权事项不包括需国务院国资委决定的重大事项及法律规定不得授权的内容。授权期限不超过3年,授权金额上限一般不高于年度同类事项总额的50%。董事会负责授权管理,定期评估行权情况,发现违规或重大风险可变更或终止授权。授权对象须每半年向董事会报告行权情况,重要情况及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