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关于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就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第四届董事会召集,于2026年1月16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银行授信及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出席股东共10人,代表股份85,218,2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48%。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