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二号航管公司近日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5)粤民终1051号),案件处于判决阶段,子公司为被上诉人(一审被告)。广州德高空港广告有限公司因经营合同纠纷提起上诉,法院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2,090,944.35元由原告负担。本次判决为终审判决,对公司生产经营未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表示将根据会计准则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具体利润影响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