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1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北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公司2018年通过子公司慧大成虚增营业收入5,819.22万元,虚增利润总额4,670.46万元,导致2018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且在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公告中引用了虚假财务数据。湖北证监局拟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李健、罗月雄、王建平等分别处以警告及250万元至30万元不等罚款。公司已于2022年对相关财务数据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和追溯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