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相关责任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2026年1月16日,厦门路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责任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经查,公司通过签订虚假合同、虚构销售业务、提前确认收入等方式,2023年虚增营业收入15,835,974.32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6.66%;虚增利润15,307,059.32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73.57%。2024年虚增营业收入25,764,001.49元,占比10.71%;虚增利润22,459,275.84元,占比103.50%,导致2023年、2024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监管局对朱喜平等11名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