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人员收到宁波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公司存在内部控制不完善、收入确认时点不恰当等问题,导致2024年半年报信息披露不准确。宁波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对董事长陶春风、董事会秘书白骅、时任财务总监胡龙双采取监管谈话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已高度重视并着手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