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研究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遴选并审核候选人资格,提出任免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两名为独立董事,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履行对董事会架构、多元化政策、继任计划等建议职责,并对被提名人进行任职资格审查。该制度自公司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