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母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调整的公告)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因2025年度收到子公司大额分红,导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同期总收入比例低于60%,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2025年度企业所得税按25%法定税率计缴,不再享受15%优惠税率。该事项不影响子公司税收优惠,且经初步测算,母公司2025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负,无需实际缴纳企业所得税。母公司拟在符合条件后重新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