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澄清公告)
重慶鋼鐵股份有限公司就此前發布的2025年12月19日公告、2026年1月9日延遲寄發通函公告及2026年1月15日年度業績預虧公告作出澄清。董事會確認,要約期自2025年12月19日起開始,根據收購守則規則10,預虧構成盈利預測,需由財務顧問及會計師或核數師根據規則10.4出具報告。由於預虧公告屬上市規則第13.09條及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IVA部規定的內幕消息,須盡快披露,導致公司在時間上難以同時符合收購守則規則10.4的要求,因此該預虧公告未滿足收購守則相關標準。根據收購守則規則10.4及應用指引2,該預虧及其財務顧問和核數師的報告將一併載入即將發出的通函中。此外,預虧公告未包含收購守則規則9.3要求的責任聲明。公司提醒股東及潛在投資者審慎看待預虧公告內容,並在買賣證券時保持謹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