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在年报信息披露中因不履行职责或个人原因导致重大差错或不良影响的责任追究范围、原则及处理形式。适用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相关人员。责任追究形式包括责令改正、通报批评、调离岗位、赔偿损失、解除劳动合同等。董事会秘书负责收集资料并提出处理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