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收到民事上诉状暨诉讼进展的公告)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上诉状》,上诉人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因不服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一审判决公司需为原告持有的3,645,677股股票申请解除限售,并支付资金占用损失3,500,000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上诉人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支持其全部诉讼请求,并由被上诉人承担一、二审诉讼费用。公司为被上诉人,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利润影响存在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