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核查意见)
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不存在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对象符合相关规定,不包括独立董事、外籍员工及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人。该激励计划的授予和解除限售安排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考核体系科学合理,公司未提供财务资助。委员会一致同意实施该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