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6年1月))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明确了募集资金的定义、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及监督管理要求。募集资金需专款专用,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户,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高风险投资。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度建立与执行,财务部门负责日常管理,证券法规部门负责信息披露。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子公司实施的,子公司须遵守本制度。公司应定期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并接受保荐机构或债券受托管理人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