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旭杰科技: 关于独立董事因非本公司事项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内容摘要

(原标题:关于独立董事因非本公司事项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刘勇先生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153号),因其作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苏州华道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IPO项目中的执业违法行为被予以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该事项与公司无关,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公司自2020年4月起聘任刘勇为独立董事,后续将启动独立董事改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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