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瑞茂通关于收到山东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因截至2025年11月22日未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未及时披露,直至12月5日才披露债务逾期情况,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山东证监局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万永兴、胡磊、刘建辉、张菊芳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公司已收到警示函,将提交书面报告并加强信息披露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