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同德科创材料有限公司、山西同德爆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收到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书,涉及与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的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法院判决同德科创支付租金52,674,091.04元、以到期未付租金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五计付逾期利息、律师费80,000元;同德化工和同德爆破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303,847.29元及保全费5,000元由三被告共同负担。本次诉讼为一审判决,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无较大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