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关于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文件回复了审核问询函中关于公司经营合规性、行政处罚、关联交易、募投项目等问题。确认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存在6项5万元以上行政处罚,但均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对本次发行不构成实质性障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有效执行,前次募集资金已按要求使用完毕,本次发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