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与监督委员会工作细则)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审计与监督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审计与监督委员会的职责权限、人员组成、议事规则及年度报告工作规程。委员会由六名董事组成,包括五名独立董事(其中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和一名负责内部监督的执行董事,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审议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与解聘、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如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及高管行为、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委员会还负责监督内外部审计工作,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执业质量,协调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在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委员会需审阅财务报表,与年审会计师沟通,督促按时提交审计报告,并形成对年审工作的总结与续聘或改聘建议。委员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