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须予披露交易 - 订立回购协议)
慶鈴汽車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號:1122)於2026年1月14日與重慶交通設備融資租賃有限公司及五家經銷商訂立五份回購協議,涉及32輛新能源車輛的融資租賃業務。根據協議,當經銷商連續兩期或累計超三期未支付租金,或未按約定辦理車輛抵押時,公司需履行回購義務,回購標的包括租賃物及對應租賃債權。預計最高回購總額不超過人民幣5,932,832元,資金來源為公司自有資金。本次交易與過去12個月內的類似回購協議合併計算,適用百分比率超過5%但低於25%,構成港交所上市規則下的須予披露交易。公司認為該安排有利於推動新能源車銷量,擴大市場份額,並已採取履約保證金、車聯網監控等風險管控措施。各訂約方均為獨立第三方,無關連關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