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及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就公司拟通过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五矿矿业控股有限公司100%股权、鲁中矿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交易事项,说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及第四十四条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主营业务将变更为黑色金属矿产开发利用,拟置入资产权属清晰,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公司提升资产质量,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