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的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对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买卖股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范围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交易对方、标的公司主要人员、中介机构及相关自然人的近亲属。经核查,部分人员及中金公司在核查期间存在股票买卖行为,均已出具声明承诺相关交易系基于市场公开信息作出的独立投资决策,与本次重组内幕信息无关。律师事务所认为上述行为不构成内幕交易,不构成本次交易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