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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玻纤: 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已授予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原标题: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已授予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1名激励对象岗位调动离职及2023年公司业绩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于2024年4月23日决定回购注销24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63.6279万股限制性股票。此后,因宏观环境变化导致激励计划难以实现预期效果,公司于2025年1月26日决定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剩余708.2034万股及10名激励对象的23.1887万股限制性股票,两次合计回购注销1,095.02万股。回购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相关程序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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