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
建生國際集團有限公司提名委員會的職權範圍包括:制定董事會董事委任的提名政策,確保提名程序公平透明;檢討董事會架構、人數及組成,並提出調整建議;評核獨立非執行董事的獨立性;就董事繼任政策及管理發展計劃提供意見;物色並提名合資格人士擔任董事或填補臨時空缺,以及擔任企業管治委員會成員。委員會有權與候選人面試、聘請顧問機構、向股東提名候選人。委員會成員由董事會委任,至少三名、最多五名,以獨立非執行董事為多數,並至少有一名不同性別的董事,主席由董事會委任。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法定人數為至少兩名獨立非執行董事出席。會議記錄須傳閱全體成員,董事會將定期審閱本職權範圍的有效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