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延迟寄发有关持续关连交易的通函)
兹提述远洋服务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九日有关订立二零二六年至二零二八年非豁免持续关连交易总协议的公告。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诚如该公告所述,一份载有(其中包括)(i) 二零二六年至二零二八年非豁免持续关连交易总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包括各自的年度上限)的进一步详情;(ii) 独立董事委员会致独立股东之建议函件;(iii) 独立财务顾问致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之意见函件;及(iv) 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资料,连同股东特别大会通告及代表委任表格的通函(「该通函」),预期将于二零二六年一月十三日或前后寄发予股东。由于需要额外时间大量印刷该通函,预期该通函将顺延至二零二六年一月十四日寄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