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明确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职等原因离职的情形与程序。制度规定了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部分情形下需继续履职至补选完成,以及公司解除职务的具体情形。同时要求离职人员办理工作交接,继续履行公开承诺,遵守股份转让限制、保密义务及竞业禁止义务,并配合后续事项核查。制度还明确了离职后的责任追究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