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二〇二六年一月修订,明确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章程规定了股东权利与义务、股东大会的职权及议事规则、董事会与独立董事的职责、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与责任、利润分配政策、股份回购条件及程序等内容。公司设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包括2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利润分配方面,公司优先采取现金分红,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