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赢一号”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实施2025年三季度利润分配,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元(含税),根据股权激励计划规定,对“共赢一号”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行权价格由4.76元/股调整为4.4688元/股,约4.67元/股。本次调整已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规定,公司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