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原告,就与余庆县海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向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主张被告应支付工程款108,600,804.44元及相关费用。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在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公司款项60,366,015.45元,并支付截至2025年4月21日的利息18,327,028.48元,之后利息以年利率4.35%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案件受理费和鉴定费由双方分别承担。一审判决尚未生效,当事人可在规定期限内提起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