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审计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专门机构的职责与运作机制。审计委员会由至少三名非执行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且至少一名具备会计或财务管理专长。委员会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具体职责包括对外部审计机构的聘任、薪酬及独立性进行审查,审阅财务报表及重大财务判断,检讨财务汇报制度、风险管理与内部监控系统,并协调内外部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须对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会计师事务所聘用或更换等事项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须在披露年度报告时同步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该细则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