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该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负责制定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考核标准及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其主要职责包括:提出董事及高管薪酬方案、检讨薪酬架构与目标关联性、审核终止职务赔偿安排、确保董事不参与自身薪酬决策、制定或变更股权激励计划等,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相关薪酬方案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委员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保存至少十年。该细则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