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1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次修订内容涉及法定代表人定义、股东代理人资格、董事选举与任期、董事会审议权限、董事长职权、审计委员会组成及会议程序等多个条款,旨在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要求。该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由董事会负责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