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控股股东作为共同借款人提前偿还国开行借款的公告)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23日召开董事会,同意与控股股东新苏环保作为共同借款人向国开行申请1.5亿元借款,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周转,借款期限1年,常高新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及新苏环保已于2025年1月和5月与国开行签订借款合同,国开行已放款1.5亿元至公司账户。因公司被申请预重整,国开行要求提前还款,公司暂无法偿还,新苏环保作为共同借款人已于2026年1月12日先行偿还全部本金及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