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深圳市新宁现代物流有限公司因2015年仓库火灾事故,依据法院判决认定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应承担30%责任,就其应赔偿的64,526,379.32元及利息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已由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受理,目前尚未开庭审理。本次诉讼对公司的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披露的诉讼事项合计约1253.1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