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肖汉宁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确认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不在公司及其关联方任职或获取报酬,与公司无重大业务往来。被提名人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未受过监管机构处罚,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三家上市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