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公司股价异动的公告)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于2026年1月7日至1月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构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确认前期披露信息无误,近期无重大未披露信息,生产经营正常,内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在股价异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公司董事会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信息披露符合公平原则。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