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拟向BEKAERT STEEL CORD PRODUCTS HONG KONG LIMITED出售持有的中国贝卡尔特钢帘线有限公司10%股权,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等报批事项,相关报批情况已在重组报告书中披露,并提示了审批风险。本次交易为重大资产出售,不涉及购买资产,适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相关规定。交易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提升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导致新增同业竞争或非必要关联交易。董事会确认本次交易符合《监管指引第9号》第四条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