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财务总监辞职并指定代行人员的公告)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1月8日收到财务总监刘赟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辞去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继续在公司任职。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为确保财务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公司于2026年1月9日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同意在未正式聘任新财务总监前,由前任财务总监、现任财务顾问杨丽萍女士代行财务总监职责。公司董事会对刘赟先生在任期间的贡献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