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邓金栋作为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独立性的要求。其已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属于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前十名自然人股东,未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不超过三家,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邓金栋承诺将勤勉履职,保持独立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