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管理制度)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管理制度,明确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奖励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度,由股东会决定津贴数额;外部非独立董事一般不发放津贴;内部非独立董事按所任职务执行薪酬制度,不另领董事津贴;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薪酬与责任、风险、业绩挂钩。薪酬发放结合考核结果,绩效薪酬部分需经审计后支付,并建立递延支付和追索机制。制度还规定了薪酬调整依据及信息披露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