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9日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该规则依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股票上市地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制定,旨在规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组成、职责和工作程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应占多数,设主任一名,由董事会指定的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负责制定并考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与政策,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权益条件,研究管理层薪酬与企业目标、业绩表现的关联性,并就董事及高管薪酬、激励计划、子公司持股安排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可召开临时会议,会议可通过现场、视频、电话或书面议案方式举行,决议须经出席会议委员过半数通过。涉及利害关系的委员应回避表决。公司应保障委员会履职所需资源,并承担聘请专业机构的合理费用。
